完美体育365_365娱乐场体育投注_365bet投注技巧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反馈意见协调处理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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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部门名称 | 反馈结果 | 处理结果 | 未采纳原因 |
1 | 铁东区政府 | 1.第三条 利用机动车、非机动车等交通流动工具外部设置、绘制、张贴广告的,应按照公安部修订《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条例,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2.第二十六条 设置招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不应该硬性规定统一,大城市管理办法也未做关相关要求。 3.第三十三条 确需拆除户外广告设施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应标注清晰哪部法律法规进行拆除)。 4.第十七条 第五款修改为出让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区城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手续,按规定收取占道费。 5.第二十二条 理解不清晰,需要明确 |
1.2.3.5未采纳 4.已采纳 |
1.第三条是户外广告的分类,不是处罚的设定; 2.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统一,是相邻的户外广告要统一,协调,不是全市统一; 3.此《办法》是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不能设定处罚; 5.我市户外广告有一部分按照第十六取得经营权后,再审批,另一部分只需要审批的,第二十二条就是针对延期。 |
2 | 铁西区政府 | 1.第三条 利用机动车、非机动车等交通流动工具外部设置、绘制、张贴广告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没有相关上位法支持执法,应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管理。 2.文件中所有标注“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的是市执法局,还是两区执法局。 3. 户外广告设置占道费和招标、拍卖户外广告设置权所得收入上缴同级财政,应明确标注是区级财政,还是市级财政。 4. 第二十六条 设置招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不应该硬性规定统一,大城市管理办法也未做关相关要求,不便于执法管理。 5.利用机动车、非机动车等交通流动工具外部设置、绘制、张贴广告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没有相关上位法支持执法,应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管理。 |
未采纳 | 1.第三条是户外广告的分类,不是处罚的设定; 2.都是; 3:已明确同级财政; 4.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统一,是相邻的户外广告要统一,协调,不是全市统一; 5.利用机动车、非机动车等交通流动工具外部设置、绘制、张贴广告的是户外广告的组成部分; |
3 | 市财政局 | 建议:将第二十三条中“纳入专户管理”去掉 | 采纳 | |
4 | 市委宣传部 | 1.根据《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第11条,建议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审批时,应当规划一定比例公益广告空间设施,发布设施招标计划时,应当将发布一定数量公益广告作为前提条件,广告商应在审批前被告知有设置公益广告的义务。 2.对违反本办法,未按要求设置公益广告的,应明确查处的主体部门及处罚金额,建议参照《长春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3.第十六条,建议所有的户外广告都要有公益广告占比,不应只限定为政府投资等。在重大节日,户外广告必须按照党委政府的要求无条件使用。 4.设置户外广告要与当地宣传部门签订承诺书,广告设置方对日常公益广告、重大节假日公益广告发布等相关事宜进行承诺,该承诺书为审批要件之一。 |
采纳 | |
5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建议:将第一章第五条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 未采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已明确市监局责任。 |
6 | 市应急管理局 | 1、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七款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须提交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建议删除此项内容,因为原公安消防部门已改制为消防救援队伍,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消防救援部门仅对公众聚集场所出具许可文件,设置户外广告不在行政许可范围内。 需在第三章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中加入“影响灭火救援和人员疏散逃生的”。 |
采纳 | |
7 | 盛源广告公司 | “第十七条,市政府授权委托第三方国有公司负责全市城区户外广告资源的设置权和运营管理工作。”建议在此条中增加明确广告资源设置权是否包含广告审批手续内容,明确手续由哪方办理的具体内容,避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理 解偏差,导致出现纠纷。如户外广告资源的设置权包含广告审批手续,由第三方国有公司向两区执法局申请办理全市拟拍卖的所有广告的审批手续,业务量巨大,需极大的人员和资金投入,具体操作起来十分困难,部分广告位如无人竞拍,将存在资金浪费,造成企业亏损等情况发生。建议增加“户外广告资源的设置权不包含广告审批手续,企业或个人在通过竞拍取得户外广告资源设置权后到两区执法局办理广告审批手续”。 同时,“第十五条,户外广告的设置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有偿使用原则。”建议该条款中增加企业或个人在通过竞拍取得户外广告资源设置权后到两区执法局办理广告审批手续”内容。如企业或个人在未取得户外广告资源设置权后就到两区执法局办理广告审批手续,两区执法局对其进行审批后,将于第十五条的内容相矛盾,无法进行统一经营、管理。 |
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