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多措并举,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工作,努力实现“阳光审批”。
一是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管理,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统一出件”的“受办分离”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了与申请人之间的“不见面”“无差别”审批,达到了“谁来都一样、谁办都一样、办事不求人”的工作目标,从管理上畅通审批中的各个环节。
二是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录入吉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平台,全面规范和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编码、名称、类别、设定依据等要素,全面公开审批事项设定依据、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审批时限等,公开办事指南,提供示范文本,坚持依法依规审批,加大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增强群众办事的可预期性,使行政权力的运行处于公众监督之下。
三是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公示制度,及时、准确公开行政许可信息,除在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外,对所有涉企审批,将许可信息同步公示至信用中国(吉林四平)网站,对所有涉及“证照分离”改革审批事项,将许可信息同步反馈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省证照分离(证照一码通)改革服务系统,保证了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通过广泛社会监督,全面实现“阳光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