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完善建立“项目中心+”工作机制要求,优化项目全过程闭环管理,破解项目建设中的堵点、卡点、难点,优化提升全市项目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建立“项目中心+”工作机制提升项目服务水平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共3个部分。
总体目标。依托项目调度管理系统,建立“项目中心+行长”“项目中心+企业”“项目中心+统计”“项目中心+招商”“项目中心+债券”“项目中心+经济运行”工作机制,实现项目服务“机制化”“数字化”“系统化”“共享化”,助力项目建设全面加速推进。
涉及范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工作任务。一是建立“项目中心+行长”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项目+行长”融资需求对接平台,实现项目融资服务“0时限、0距离、0障碍”,为项目建设提供高效融资服务和资金要素保障渠道。二是建立“项目中心+企业”工作机制。搭建项目问题报送平台,按照项目全生命周期,划分五个阶段26个关键节点,打通政府与企业间问题报送通道,制定省、市、县三级问题协调清单,每天调度梳理问题,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切实帮助企业及项目单位解决难点堵点。三是建立“项目中心+统计”工作机制。建立已开工项目入库入统台账,定期逐一调度,逐一销号管理,时时提醒、时时督促,推进已开工项目及时入库,完成投资尽快入统。四是建立“项目中心+招商”工作机制。建立招商优惠政策清单、谋划招商项目清单、招商项目跟踪推动清单、对全市招商项目实行台账管理,全程跟踪服务,适时组织对外招商推介,推进项目早签约、早落地。五是建立“项目中心+债券”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从谋划、储备、前期、申报、建设等阶段进行全程跟踪推进,建立工作台账,开展针对性攻关。六是建立“项目中心+经济运行”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项目中心+经济运行”调度管理平台,通过经济运行分析模型演示,对阶段性经济运行情况提前分析预警。
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发改部门牵头负责,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项目的工作格局。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发改部门总牵头,负责牵头完善“项目中心+”平台功能,协调各单位调度梳理各类情况,整理和反馈相关数据。市政数局根据各责任单位工作需求,做好系统开发。各银行及金融机构,利用系统定期发布项目融资情况,为项目建设提供高效融资服务和资金要素保障。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审批职能部门,通过平台及时了解项目进展,及时解决项目落地中的困难和问题。市发改委、统计局要及时梳理开工项目入库入统情况,未入库项目逐个推进入库入统,确保项目投资应统尽统;建立GDP测算模型,通过各指标预测,对季度GDP进行分析预警。市商务局要利用系统调度、发布招商项目,积极组织推介,全程跟踪服务,推进项目尽早签约落地。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要利用系统密切跟踪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及进展,及时协调解决问题,防止资金沉淀,确保债券项目顺利实施。各县(市)区政府、项目单位及行管部门作为项目推进建设责任主体,及时将最新情况上传项目系统。三是强化协调推进。县(市)区、市直各相关部门对项目进展情况和问题解决情况进行随时在线更新,市领导可在端口进行审阅、签批。四是定期通报评比。市政府对各地各部门“项目中心+”工作成果定期进行通报,将通报结果作为绩效考评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