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负责文电、政务督查、会务、财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安全保卫、商务系统的信访工作。负责局归口的各项业务资金、专项基金等的经费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经费收支管理,编报本部门预决算;承担本部门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做好系统内信访方面的综合、协调和处理,负责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和涉及全系统稳定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科。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商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调控计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商务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负责全市商务运行情况汇总,并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报送、对外宣传、网站维护及管理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汇报、讲话稿等综合性材料。
(三)市场发展科。
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统筹全市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有关工作;负责拟定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有关工作。负责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研究拟定全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贯彻落实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和规定;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拟定全市成品油行业发展规划;对全市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企业经营进行监督管理,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能源消费品的统计分析。
(四)流通发展和电子商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贯彻国家相关政策,组织推广行业标准,推进流通标准化;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制定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定推动企业信息化、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级体系;贯彻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则;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拟定全市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及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商务系统(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指导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本系统安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落实规章规程及技术规范;负责对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导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激励和制约机制。
(五)外资外贸与对外经济合作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外国投资的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市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相关业务;归口管理国外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参与全市重大国外招商引资活动;负责监督、检查和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负责组织并协调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参与全市外商投资“软环境”的整治工作和协调处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来信、来访和投诉等工作;联系国外公司驻市代表处;承担局机关外事工作;负责对外国各大洲的投资促进工作,研究提出推动我市与各个国家(地区)开展经济合作的规划、措施和建议,组织协调我市与各个国家(地区)的经济合作交流活动,促进我市与各个国家(地区)的经济合作,负责该区域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研究。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对外贸易政策法规,负责协调指导开拓国际市场;拟定全市进出口商品的年度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监测分析和运行调度;组织对外贸易国际市场开发的综合协调和全市外贸主体培育;负责全市出口基地、出口品牌建设规划发展和综合协调;组织全市工业品、高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和重要农产品等进出口及国际市场的开发工作;负责研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工作;落实、执行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加工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并负责指导与统计工作;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商品交易会、博览会、展洽会;负责对朝、日、韩、蒙古、俄及东欧等国家及地区市场开发;参与东北亚地区、俄及东欧等国家及地区的经贸合作有关事项。
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走出去”及境外就业政策法规;落实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负责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外派劳务的指导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统一协调境外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协调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及境内外纠纷处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拟定对外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和支持政策,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监测、分析对外经济合作运行情况;组织境外就业信息交流;协调口岸建设发展的相关工作。
(六)招商引资综合协调科。
研究制定全市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分析研究全市招商引资情况,拟定全市招商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活动计划以及调度计划执行情况;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县(市)区、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立、管理和客商信息库建设工作;负责内外资综合工作;指导全市内资服务工作,协调联络在我市投资的国内客商及国内外公司驻平代表处。承担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经济合作科。
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工作,重点负责长三角区域、长江经济带招商引资工作;为企业与所负责区域经济合作提供服务;负责落实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中涉及我市的工作;负责本区域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研究;负责与本区域内商(协)会的协调联络、指导服务,推进以商招商工作。
负责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重点负责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区域、东北地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与中央企业联系合作;为企业与所负责区域经济合作提供服务;负责本区域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研究;负责与本区域内商(协)会的协调联络、指导服务,推进以商招商工作。
(八)物流发展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流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物流产业发展总体布局,指导物流产业发展;推动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物流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推进物流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负责物流品牌建设,指导和推动物流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协助推进现代物流基地、物流园区、物流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物流产业健康发展等工作; 协调口岸建设发展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物流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开发区管理科。
负责组织编制开发区总体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全市开发区建设相关政策;负责对全市开发区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市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发展建设工作;代市政府承担审核报批开发区设立、升级和区域调整工作;负责指导和推进开发区重大改革工作。承担市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开发区拟定经济发展指标和计划;负责全市开发区的综合、统计、分析、评价、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全市开发区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协调指导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开发区的对外宣传和网络建设工作。负责沿边开发开放项目的组织和协调,负责罗先经贸合作事项的联络协调工作。
(十)行政审批办公室(法规科)。
根据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利用内外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国内外贸易、利用内外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市商务局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重大经贸协议的合法性初审;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它涉法、涉诉工作;指导进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调查和诉讼工作;负责贸易壁垒调查;建立全市进出口贸易摩擦监控体系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承担涉及我市案件的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市内产业安全工作;负责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和通报工作;负责与世贸组织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放管服” 改革及电子政务工作,负责软环境工作。
(十一)机关党委(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组织、人事、劳资、编制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扶贫、机关绩效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