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执行国家婚姻、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法规、规章的实施。负责行政区划发展战略研究,拟定行政区划发展规划,负责全市行政区划调整、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市际及全市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全市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市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对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及详图违法行为、殡葬有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相关制度、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并监督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儿童收养、儿童福利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协助配合市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开展市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电话:0434-3267085。